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浙江森马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 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 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 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股东会会议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 细则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