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