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经营效率、经营结果及战略目标的达成等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 督检查。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内控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 部审计作用,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含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