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厦门光 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