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600582) - 天地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TDTECTDTEC(SH:600582)2025-12-09 10:17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