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 -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TMIC/ZD/ZL-І-1-8D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