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 -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 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监督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体 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的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TMIC/ZD/ZL-І-1-7D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