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 -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1 TMIC/ZD/ZL-І-1-5E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和实施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 简称"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战略委员会的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外部 董事应当过半数,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该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