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 -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TMIC/ZD/ZL-Ⅰ-2-3C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 大事项"或者"重大事件")。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 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