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 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 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