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 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 漏相关内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 报表等资料的,应注意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赋予的信息保 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 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以拒 绝。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 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 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六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 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 信息,并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