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Muyuan Foods Muyuan Foods (SZ:002714)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 董事过半数。成员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 董事担任,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名,就任免 董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协助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至少每年评估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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