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6885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 简称"大股东")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 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