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