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附录 C1 《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