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0026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XINGYE TECH.XINGYE TECH.(SZ:002674)2025-12-09 11:3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 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至少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