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 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