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300660) -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7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 "发行人"、"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次问询函回复报告期指"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9 月 30 日",其余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江 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简称 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