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 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的构成: (一)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 独立董事3名。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 得超过六年。 第三章 董事会的召开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