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董 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