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委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或者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选举产生新委员前,原委员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