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祥源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1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