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3012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