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专业会计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