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 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营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