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