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管理, 促进公司合法、稳健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华设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 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负责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 务负责人。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选择、审查以及对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意 见和建议。 第六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如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