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00304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 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制度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赔偿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