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Huaihe EnergyHuaihe Energy(SH:600575)2025-12-10 10:0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简称和释义与《法律意见 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和释义具有相同含义。本所在《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