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0日修订)
GRANDJOYGRANDJOY(SZ:000031)2025-12-10 10: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