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 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 支持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正常履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