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 下统称关 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及公司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 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 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 何方式侵 占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1 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桂 林 三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