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512 号 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