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 事长一人。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