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行职权,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王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 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指 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聘任的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客观、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