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 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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