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容,适用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