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3008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独立董事尽职履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