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30085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二章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职权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副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有《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情形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 务。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