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