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8、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的评 估定价公允、合理。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25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0%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湘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交易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