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所出具的核查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核查意见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本核查意见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 最终依赖于相关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核查意 见之前,委托人及相关交易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 所作陈述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者,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 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 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