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600774) - 汉商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汉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