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600774) - 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HSGCHSGC(SH:600774)2025-12-11 08:4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九条 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审核年度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十条 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 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汉 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汉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