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600774) - 汉商集团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HSGCHSGC(SH:600774)2025-12-11 08:4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汉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理 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 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四条 经理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与统一领导相结合的原则,重大 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公司建立经理办公会制度。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六条 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项,应召开临时经理办公会: 1、重大人事变动; 2、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 经理办公会作出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人员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方 为有效。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宣布表决结果。 3、组织实施重大经营活动; 4、公司重要制度的制订; 5、对有严重违法、违纪员工的处置; 6、对经营管理中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