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或由董事会任命, 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规划公司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补足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小组成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