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股东在公司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 行使表决权; (四)有任何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 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 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