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6884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GRIPMGRIPM(SH:688456)2025-12-11 10:32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与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有效地行使董事会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据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 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