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0006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2、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 项等有关各方; 3、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 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