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0006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 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 ...